从艺术家维权事件起底艺术圈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4-08-19 09:20:41 中国文化网

 

  从艺术家维权事件起底艺术圈潜规则

  艺术家被骗作品、被拖欠画款

  “现在的状态就如一个老太太倒在了马路上,到底扶不扶的问题。”近日因为“艺术家维权事件”被某艺术网起诉的艺术家信王军(本名:王军)如此形容此次事件,“艺术家还是艺术圈里的弱势群体。”有市场人士将矛头对准电商,认为艺术品终究还是要靠传统的拍卖、销售模式,不能采用网络销售方式。业内则认为,艺术家向来缺乏维权意识,艺术圈的“潜规则”必然“引爆”维权事件,与艺术品的销售方式无关,希望这次事件能给艺术圈带来警醒和反思。

  【事件回放】

  8月5日晚,艺术家信王军发消息称,由于某艺术网骗作品和欠画款不还,将于8月11日与有同样经历的艺术家联合起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该网站的负责人。

  8月8日下午,涉事艺术网在官方微博发布“澄清说明”,声称缘由是某集团承办了三亚艺术季活动,他们作为活动策展人之一,帮助邀请部分艺术家提供展品,但是作品的运输、保存都未经该艺术网,某集团以作品归属权不属于该艺术网为由拒绝归还展品,并提出牵头集合遭受损失的艺术家一起起诉某集团,期间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该艺术网承担。

  8月9日,涉事艺术网又在官方微博上表示:关于三亚艺术季项目,他们已经与承办活动的集团沟通,双方表示友好推进并积极处理相关作品退还事宜,请及时与他们联络。并公布了联络人及其电话。

  当晚接近10点,承办活动的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艺术网在三亚艺术季活动中对其造成的各项损失。

  8月12日,艺术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起诉王军侵犯名誉权”的诉讼已经于8月11日正式立案。

  8月14日,记者从信王军委托代理律师刘玥那儿获悉,目前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大概下周将起诉该艺术网。

  焦点一: 机构和艺术家之间是糊涂账的关系?

  “艺术圈类似的情况挺多的,只是这次比较集中和突出。”策展人劳先生把艺术圈形容为一个“江湖”,而“江湖”中的人往往不愿意守规则,艺术家的法律意识又匮乏,总希望能够名利双收,所以容易被忽悠。据了解,尤其在2008年、2009年经常发生机构或个人骗走艺术家作品的事情。劳先生说,最典型的例子是10年前某画廊声称收到的艺术家作品没了,最近被上诉后又突然说画还在仓库里。

  多年来,劳先生早已看清了艺术圈的游戏规则:“一个策展人要办展,艺术家肯定希望能够加入,但是一提合同,策展方可能就不愿意合作了,因为会觉得对自己是一种约束。而艺术家怕因为合同而失去机会,也不敢提出要求。就算有合同,也是策展方草拟的合同,其中不乏‘霸王条款’。”他认为,这是导致业内普遍存在“结款难、结尾款更难”现象的原因,但是艺术圈是一个封闭流动的圈子,所有人都是一个利益体,所以没有人敢轻易去捅破:“机构和艺术家之间有时候就是糊涂账的关系。艺术家吃哑巴亏,要不就是自认倒霉,要不就是怕被封杀。”

  有市场人士认为,主要是因为年轻艺术家未成名,所以处于弱势地位,才轻易被“鱼肉”。青年艺术家曾群凯告诉记者,这类拖欠画款,延期退还作品的情况在国内较为普遍,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和未成名的艺术家常遇这事。“他们一方面对合理价位的销售有较高的期待,另一方面又暂未与专业实体画廊(成熟电商国内缺失)签约,且多数艺术家‘走着学经验’的职业心态致其对相关艺术法规较为淡薄,继而对待个人作品以‘人情’和‘理想主义’为重,而较少有明确的自我保护的现代法律意识。”

  书画行家金戈则认为,即使是成名艺术家也容易被骗。大部分艺术家还是相对单纯,不懂得商业运作,所以容易被忽悠:“有的机构没有实力,资金回笼不了,就把艺术家的作品卷跑了;有的拿一些不值钱的古董、玉器、家具来跟艺术家换画。”而另一方面,艺术家逐渐认识到自己要走市场,除了学术地位,还需要社会、商业的帮助,所以也比较容易相信看起来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机构和个人。“基本上,每个艺术家或多或少都被骗过画,只是他们往往不吱声、不追究而已。”

  焦点二: 大多数艺术家是“法盲”?

  “为什么这样不高明的不诚信手段、简单地侵占作品不归还、简单地卖出作品不结算,这么久的时间却没有人发声,没有人主动维权,更不要说提起诉讼?”一个业内人士如此发问。他的理解是,归根到底是艺术家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协议不重视,让不良企业的不诚信手段和行为有了可乘之机,这值得反思和警醒。

  刘玥接触了很多艺术家,明显感觉到与其他行业相比,这个圈子的法律意识偏低:“这次如果不是‘抱团取暖’引起关注,并有律师介入,可能艺术家们还处于毫无章法、漫无目的状态。”他认为,目前艺术领域中维权最好的是音乐和文学,原因是它们最早实现商品化,有资金背景的企业进入后因为利益需要维护而引发的维权时有发生,两个行业因此得以有序发展。“每个行业都是从挫折中成长起来的。音乐、文字作品也是被侵权、盗版后,才慢慢找到合理合法的对抗途径,市场才变得有序,所以这次的维权事件对于未来也许就是一个契机、转机。”刘玥说。

  刘玥提醒艺术家们,权益受到侵害后,首先应当第一时间积极维权,不要姑息和放弃,要敢于斗争和争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应当注重从专业人士处获得帮助,尤其是律师的帮助;第三,整个过程要善于保留证据,对于双方签署的协议、交易的凭据、谈话的录音等,都要注意保存,以免到要用的时候没有,赢了道理输了官司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另一方面,刘玥也强调艺术家要正视与艺术机构的关系,努力令双方在一个平等的台面上合作:“衡量艺术品的价值,艺术家的艺术水平、艺术地位是首要因素,但也不能否认还有更多外来的条件,比如独具慧眼的艺术机构的扶植。艺术家和机构应该是共生关系,而不是抗拒抵触的关系。”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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